请问产生生育保险金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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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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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5:40
生育金计算公式如下:
1、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
2、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3、生育生活津贴 = 缴费基数乘以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
4、生育医疗补贴一般都是固定的,正常生产的大致在3000元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