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22:2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2:30
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就等于变更了合同主体,必须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2:27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的做法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因此申请仲裁的话,会不支持经济赔偿的要求。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2:33
违反了,没有实际收入损害一般不会赔偿,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要给2倍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2:32
这种情况很多,估计劳动局也管不着!有时候可能两个公司的属地都不是在一起了,法人也不是同一个人。注册资金的来源,劳动局管不着,而且以前公司如果已经注销,你就找不到被告主体!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22:27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的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