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辞职信后两天死之用人单位有没有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02:3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2:32
员工在递交辞职信之后死亡,单位是否有赔偿是根据员工死亡的原因而定的。如果员工是属于工伤死亡,那么按照工伤流程处理,如果非工伤死亡,由责任方赔偿,如果是自身原因死亡,那么单位并不需要补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2:32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熊琎律师为您做如下回复:
1、如果在交辞职信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在离职后的两天死亡,用人单位没有赔偿和补偿的义务。
2、如果在交辞职信之后,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省对于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不一致,以各省的规定为准,湖南的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2)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