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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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1 0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1 02:10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十斤立案登记制。法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手术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和谐麦汁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1 02:08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