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有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如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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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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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4 15:27
旧有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如何摊销
固定资产年限的划分: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如:购买办公用设备一台,金额10万元.
每年应分摊的折旧为:100000/5=20000元
每月应分摊的折旧为:20000/12=1666.67元.
每月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1666.67
贷:累计折旧1666.67
这就是按年限分摊成本.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何区别?
一、两者实物形态不同.
无形资产不具备实物形态,固定资产有实物形态.
二、核算方式不同:
无形资产有使用期限的,采用直线摊销法摊销,没有使用期限的,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不进行摊销;摊销与减值测试方法的采用是互斥的.
固定资产是估计净残值后,按年限采取直线法等提取折旧,同时进行减值测试,对满足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要提取减值准备后重新计算折旧.提折旧与减值测试的方法是同时进行的.
三、税务处理不同:
无形资产税法要求所得税前按10年摊销.
固定资产税法要求按资产类别规定的年限提取折旧.
旧有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如何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