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第三部分 日常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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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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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6 21:31
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日常工作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北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监测预警和防控非典型肺炎疫情。
监测预警: 北京市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预警工作,包括建立监测网络,分析国内外疫情动态,对本地疫情进行预警。医院设有发烧门诊,实行24小时监测,对可疑病例实时上报。
信息报告: 医疗机构需及时、准确报告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信息,疾控中心进行病原体监测和血清学检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单位和个人发现病例需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信息分析与预警: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预警委员会,定期分析疫情信息,评估后提出预警报告,经上级批准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
预防控制: 遵循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和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如医院感染管理、预检分诊、社区筛查、学校管理、工地规范等。
境外疫情应对: 当外埠出现疫情时,各级部门加强监测与信息交流,对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实施严格检查和消毒。
应急处置: 建立卫生防疫小分队,24小时待命,负责现场处置和流调工作。
预防接种: 按照国家计划免疫接种规定,进行疫苗接种,如麻疹、风疹、腮腺炎和流感疫苗。
宣传教育: 疫情信息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确保公众知情。
督导检查: 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和检查。
在医疗救治方面,医院实施门诊筛查、发烧门诊管理、急救转运,以及定点医院和对口支援*,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