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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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10:54
欠钱不还且名下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资产的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让对方分期还钱,债权人可以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每次让当事人少还一些,分期还款的时间也由双方协商,如果已经失去了还款能力,只能是对方现在有多少就让当事人还多少。
一、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
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
债务人暂时无百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进度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
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债问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答产的可能,那么*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内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为了打击恶意不还款的债务人,我国专门制定了拒不执容行判决、裁定罪,一旦发现债务人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拒不执行的,那么*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
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其实有些债务人名下并不是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资产,而是为了不还钱,已经悄悄的把本人名下的资产转移给了其他的亲属,像债务人的这种做法,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还是可以起诉的,真正没有偿还能力的就要想其他的方法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