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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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3:21
作为申请再审的“新证据”,必须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明力。但是我估计你仅仅只有证人证言恐怕还不足以胜诉,现在法院的态度一般是慎重运用新的言词证据,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再审新证据来源具有合法性,包括获取程序合法、获取手段合法、证据形式合法。二是再审新证据未能在原审庭审结束前被发现或者获取的,并非是由于被告人在原审时能提交而故意不提交的原因。三是再审新证据在经过再审质证、认证后,要具有可能推翻原审判决所认定事实的效力。以言词证据为主要证据再审的,对其的审查运用应慎之又慎。要严格审查其形成的过程及来源、背景,审查有无使用非法手段获得或伪造的情况,审查其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及关联性强弱,查证其是否存在破绽和漏洞。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3:26
如你在一、二审程序中未申请该证人作证,在再审中不能作为新证据。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中院竟然采纳了该两份复印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违法,等于没有证据证明。你可以此为依据申请再审。再审有希望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