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法律事实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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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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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6:22
一样的当事人
就一件事,以不同的理由分别起诉
一方自然可以提出,已向法院起诉,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移送管辖,合并审理
可能属于都有管辖权的法院,谁先受理谁审理,后受理的移送。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16:25
民事诉讼法有基本的原则性规定,就是“一事不再理”。假如因为一件事情已经起诉过法院已经有了判决,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又以另外的理由,进行起诉的,实际上也是属于一事不再理,不应该再让法院另行判决。所以遇到了这样情况的,当事人要诉讼中提出这样的抗辩,由法院判决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