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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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1 09:56
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应按《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治理办法》执行。司炉工人考试前的理论和实际操纵培训可由本单位、主管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培训时间,根据拟领操纵证的种别不同,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司炉工人考试一般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一组织,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分,经批准后可自行组织考试,但试题、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须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纵两部分。考试合格的司炉工人,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司炉操纵证。司炉操纵证根据锅炉工作压力、容量及供热量的不同分为四类。司炉工人只许操纵不高于核准种别的锅炉。低种别司炉工人如需操纵高种别锅炉时,应经过重新培训和考试,取得高种别的司炉操纵证才答应操纵。对取得操纵证的司炉工人,一般每4年由发证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司炉工作而无事故的司炉工人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后,可免于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