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空白带印章现金支票去银行取2万元是盗窃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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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22:47
盗取空白带印章现金支票去银行取2万元,涉嫌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22:55
这种行为应该是盗窃罪。因为支票是真的,不属于诈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22:50
这个肯定是属于诈骗罪的吧,你这个是空白的页面,但是因为盖了印章,然后就可以去取两万块钱,这个不仅涉嫌诈骗,而且还是违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22:54
两者不冲突,盗取空白带印章现金支票,这是盗取罪。
然后,拿着空白带印章支票私自填写并去银行取款,这是金融犯罪,不一定是票据诈骗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22:51
盗窃1000—3000元构成犯罪。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盗窃犯罪“数额较大”标准。
1000元至3000元是《司法解释》中确定的盗窃罪的起始数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治安状况,在这个区间内确定自己的数额。比如,河北省盗窃“数额较大”确定的是2000元。
以2011年5月为时间点,盗窃犯罪有明显的修改变化。
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修正前,对于盗窃罪只处罚2种情况:1.盗窃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1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修正后,对于盗窃罪则处罚5种情况:1.盗窃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2年内盗窃3次以上);3.入户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第2、3、4、5项没有数额要求,也就是说没有偷到财物,仍然构成犯罪。并且,虽然“数额较大”有明确的标准,比如河北省的2000元,但如果符合规定的情形,犯罪数额可以减半为1000元,这些情形比如,曾因盗窃被处罚过、组织未年成人盗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在医院盗窃病人或亲属财产等等。
为什么盗窃屡禁不止?
现实生活中,很多的盗窃都是“小偷小摸”,如果犯罪数额不大、没有前科劣迹、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的,不会判很重的刑,比如判拘役、缓刑甚至单处罚金,嫌疑人很快就会回归社会,但这些人很多没有一技之长,又吃不得苦,并且因为被判过刑很多单位对他们又是“拒之门外”的,久而久之,“旧病复发”,重操旧业,“二进宫”、“三进宫”、“四进宫”的大有人在,导致这部分人“破罐破摔”,恶性循环。因此,这是一个涉及打击惩治、预防教育、拒绝歧视、培训技能、群防群治的综合性问题,而且也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