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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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8:38
食品安全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近日,大连日本风情街上有一家日料店出售过期食品,顾客在这家日料店吃饭的时候发现购买的啤酒竟然已经过期快一个月了,于是顾客找老板理论,谁知道店老板不仅没有一点愧疚感,反而显得很不耐烦,甚至还动手打人。要是我的话肯定是要报警并拨打食品监督局电话举报的。
事发当日,顾客苏先生来到这家日料店用餐并要了三瓶啤酒,正当孙先生吃着饭的时候无意中扫了一眼酒瓶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吓坏了孙先生,他发现自己点的三瓶啤酒竟然都过期快一个月了。孙先生又打开日料店的冰箱,随便拿了几瓶看了看发现跟自己喝掉的都是一个日期的,显然这些都是店老板同一时间进的一批货。
孙先生于是就让老板过来沟通,按常理饭店出现这种情况,店老板应该非常着急,肯定会小心翼翼的赔礼道歉,然后免单或换货,可是这个店老板却态度豪横,跟孙先生说自己店里很忙,没有时间处理。也不知道是谁给这个店老板的胆子这样对待顾客。
孙先生非常不满意,店里食品安全问题竟然是一句很忙就能解决的吗,孙先生就跟店老板理论,结果两个人就争吵了起来,孙先生开始质疑这个店里其他的饮料也是过期食品,想要看一下,老板阻拦不同意,并动手打了孙先生。
出现这种情况,孙先生应该报警才对,销售过期食品已经严重违反了食品法规定,而且还动手打人,肯定是要报警的。可是孙先生并没有报警,而是接受了日料店的协商赔偿,最终双方调节对日料店对孙先生赔偿了15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8:32
他才看到这种情况之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且也可以向政府投诉,同时也可以向工商局直接反映这个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8:33
获取当时的视频,也拿出过期食品的证据,去司法机关起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8:38
应该向相关的消费者维权机构进行举报,这样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商家这样做也是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