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年假天数计算公式,已经做好入职时间跟统计日期,算出司龄后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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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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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2:46
职工年休假是按照公历年度计算的,对于当年全年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而言,直接按照工作年限对号入座即可。
对于新进职工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计算公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