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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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2:48
金额大写标准写法为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
通常,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小写金额”,用汉字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大写金额”。
1、小写金额书写要求
(1)书写小写金额时,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以防止金额数字被人涂改。凡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人民币符号用“¥”表示,“¥”是“yuan ”第一个字母缩写变形,它既代表了人民币的币制,又表示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以后,数字后面可不写“元”字。 “¥”主要应用于填写票证(*,支票,存单等)和编制记账凭证,在登记帐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不使用“¥”。
(2)在没有位数分隔线的凭证、账、表上,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以符号“—”代替。
举例:¥100.00 可写成¥100.—;也可写作¥100.00元;
¥100.50 不可写作¥100.5—
(3)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各写一个“ 0”字并在元与角之间点一个小数点,如“?0.06”。
(4)金额的整数部分,可以从小数点向左按照“三位一节”用分位点“,”分开或加1/4空分开。如“?6,947,130.72”或“?6 947 130.72”。
(5)有数位分隔线的凭证账表的标准写法:
①对应固定的位数填写,不得错位,从最高位起,后面各数位格数字必须写完整;
②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均不得写“0”字;
③只有角位或角分位金额的,在元位上不得写“0”字;
④分位是“0”的,在分位上写“0”,角分位都是“0”的,在角分位上各写一个“0”字。不能采用划线等方法代替;
2、大写金额的书写要求
(1)大写金额由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和数位[人民币、拾、佰、仟、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以及数量单位等]组成。
(2)大写金额前未印有货币名称(“人民币”)的,应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3)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其后写“整”或“正”字,到分为止的则“分”后面不写“整”字。
(4)小写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小写金额元位是“0”但角位不是“0”时,大写金额可写“零”也可不写“零”字。
(5)大写金额“拾”,“佰”,“仟”,“万”等数位字前必须冠有数量字,不可省略,特别当小写金额最高位是“1”时,大写金额加写“壹”字,如“壹拾几” 的“壹”字,很容易漏掉,那样,既不符合书写要求,因为“拾”字代表位数,而不是数字,又容易被改成“贰拾几”等。
(6)若数位字已印好,在首个数量字前的各数位字前标上符号“×”,金额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大写金额就写几个零。如¥100.50,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万×仟壹佰零拾零元伍角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