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03 14:4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中特别重大事件用红色标示,重大事件用橙色标示、较大事件用黄色标示,一般事件用蓝色标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信息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定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
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
件。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政府网[引用时间2018-1-25]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11:31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