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3:4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10:09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立案标准是嫌疑人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可能会发生倾覆或毁坏危险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破坏公共交通工具罪是行为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应当立案追究。
2、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交道工具;并且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会威胁到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实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3、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破坏公共交通威胁到的是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就可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