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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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0:39
购房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在实际的违约情形发生之后,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一方,发现对方当事人因自己实施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远远低于当初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就可以提出降低违约金支付数额的请求。一、购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1、购房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若是房屋的出售方实施了以下行为,就有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的可能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二、合同违约金的类型
(一)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二)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三)混合违约金:
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不管是房屋的出售方、还是购买方,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都有可能会实施违约行为,对于遵守合同约定的一方来说,发现对方实施违约行为之后,可以先核实一下对方的违约行为是否导致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若损失已经造成,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