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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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11:50
二手房贷款还款提取公积金需要不动产权证、已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借贷人身份证等;另外购房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另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关系证明。职工在省外购买商品住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须提供户口簿;属缴存地购房的,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还须提供产权人缴纳6个月及以上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何一项缴费凭证(限二手房)和购房资金凭证(刷卡POS单、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提现凭证等);
如果是由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必须提供提取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签订提取承诺书。
提取公积金还款怎么办理一、委托逐月提取还款
1、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2、借款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
3、各银行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借款人前一个月的还款信息。
4、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各银行提供的借款人还款信息后,逐月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中。
二、柜面逐年提取还款
1、借款人到贷款银行查询并开具一年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明细、贷款证明,并到人民银行打印明细版的个人征信报告。
2、借款人向单位提交相关的资料,经单位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借款人携有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柜面提取还贷业务。
4、承办银行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若符合规定,则办理提取手续,并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的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