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30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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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1 06:08
法律主观:关于处理拖欠货款:1、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被告拖欠货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义务。3、被告应按同类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原告逾期利息。
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