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1 22: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4 23:20
这里面牵扯到了安全法,其实特殊工种发生纠纷是做好判定的,首先老杜需要确认对方是否有电工操作证明,如果对方有,那老王就属于违章操作,需要对自己的死亡负主要责任,饭店方负次要责任,如果老王无电工操作证,对不住了,老杜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国家安全法新版,明确表明,发包给无资质的公司或个人,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全部由发包方承担,假设老王有电工证的前提下,我建议不要私下解决,让对方走正规途径,就是让对方去法院告,然后由法院判定,这样能减少不少损失,(注意老王的电工证有没有过期),如果老王没有电工操作证,最好是私下解决,越快越好,不然很麻烦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4 23:20
事情是人做出来的,你决心不大,法院当然不理睬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4 23:24
这里有两个概念:一是法院是否立案的问题,根据我国民诉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述情况符合法院受案条件,法院不能轻易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法院应会立案,但这仅,仅是程序性的权利;第二,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需提供证据证明供电部门存在过错或管理上有缺陷,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