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拘留老赖可以保释出来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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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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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31 10:10
可以,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可以取保候审。同时,并没有关于失信人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因此,失信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司法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失信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被执行人被拘留的条件有: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