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给我花钱分手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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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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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2:37
交往期间的消费支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赠与或共同消费,具体归属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为了维系感情或表达爱意,一方可能会给另一方送礼物、发红包、转账等,这些行为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分手后一般不予退还。
其次,如果双方在交往期间共同消费,比如一起吃饭、旅游等,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双方共同支出,分手后一般也不予退还。
然而,如果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超出了日常交往范畴,比如购置贵重物品、大额转账等,这些行为可能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则赠与行为失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