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三者",法律上有什么明确判定方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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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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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0 00:12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
法律分析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采信的。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0 00:09
您好,其实在法律上没有第三者这一个概念,您先生出轨,若您有证据或对方承认,那么这个事实是可以被认定的,您先生有婚外情,也就是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当然具体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获取多少利益还要看您先生的过错程度,若与其他异性有稳定的同居关系,您还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0 00:06
我国法律还没明确规定,但是可以明确告诉你,绝对不需要他们发生关系。实际上法院判定第三者的时候,也绝对不会去问第三者“你们发生关系了吗?”
这种情况你留好各种证据,对方外遇绝对没问题。他说“说我性格不好不幽默”,这个不要管,性格不合是双方的是,没你的过错。而外遇确是明确的过错方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0 00:08
中国法律对第三者没有定性,所以他/她不承认法律责任的,除了特殊情形,是军婚的,第三者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一方有出轨导致离婚的,可以向他提出过错赔偿。但从你说的短信什么的,很难作为判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