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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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33
江华律师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三、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