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5 00: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4 22:54
2019年1月19日至3月底
二、检查重点
(一)违规公款接待和违规吃请。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公款吃请,违规公款购买和饮用酒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值班期间饮酒问题;是否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宴请、接受或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情况。
(二)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长期租借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车辆套牌、公车使用审批及管理不严等问题。
(三)违反办公用房配备使用规定。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超标准豪华装修、多处办公用房、长期休假和离退休未及时清退调整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标准购买礼品礼金、违规购买和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等问题。
(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操办、未按规定报备、大操大办、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敛财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参与等问题。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标准组织工会活动、发放工会福利问题,是否存在自立名目违规发放、从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和领取、违规重复领取考核奖金等问题.
(七)违规公款旅游。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走秀式调研或以学习、培训、会议、考察、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超时绕道以及变相公款旅游情况。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其他问题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月19日至1月23日)。
各单位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局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限期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和分局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于2019年1月26日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分局督查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1月24日至2月28日)。
分局督查室牵头,分管负责人带队,办公室、法规科、城管科等部门参与成立检查组,以创新的检查方式,对有制度不执行、交办问题久拖不决、唱功好做功差等“慵懒散浮拖”问题进行深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成效。
(三)查处问责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分局督查室将强化检查手段,针对自查上报、信访举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常态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交办,对整改情况每月进行公开通报。对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