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4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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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1:31
随着10月1日至6日的六天假期来临,纳税申报期限有所调整,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企业可在10月预缴所得税时,灵活利用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论是按季预缴的第3季度还是按月预缴的9月,只要能准确核算研发费用,企业可根据自身运营情况自主选择享受加计扣除。未在预缴申报期选择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足。
填报时请注意:
第二部分: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新政</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新政公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享受*加计抵减*,即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但需注意,部分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或转出时,加计抵减额需相应调整。
第三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人工商户的优惠*</
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第12号公告提供了更多税收支持。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且可以叠加其他优惠*。*小规模纳税人等群体则享受资源税、城建税等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延续至2027年。
确保在申报期内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些优惠*,避免因信息遗漏而错过减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