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草,贪污多少才能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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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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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10:05
根据对国家刑法的了解,贪污多少判死罪,数额不是唯一衡量的标准,整理出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贪污多少可以判死刑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上这样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这里的规定可以看出,判处死刑的起点是10万以上,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条件。或许数额巨大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情节特别严重,但也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衡量标准。因而,我们有时候不能把数额绝对化而对被告人不公平。
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弹性太大。有的人因贪污10万就被判死刑,而在全国,贪污几百万被判有期徒刑的也大有人在。可见,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打击贪污犯罪不利,对*量刑不利,对检察机关监督*审判不利。
判处死刑的主要情形可这样规定:“一是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二是个人贪污30万元以上,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三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四是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五是全国*常委会批准应适用死刑的其他情形。”如果没有“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 的情形,可以宣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死刑严格掌握,但又讲求死刑法定。刑法没有规定的,经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也可以适用死刑。一旦批准,今后就应将这种情形作为法定的死刑标准。
关于贪污罪情节轻重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三、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国家法律规定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或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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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10:05
根据对国家刑法的了解,贪污多少判死罪,数额不是唯一衡量的标准,整理出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贪污多少可以判死刑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上这样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这里的规定可以看出,判处死刑的起点是10万以上,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条件。或许数额巨大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情节特别严重,但也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衡量标准。因而,我们有时候不能把数额绝对化而对被告人不公平。
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弹性太大。有的人因贪污10万就被判死刑,而在全国,贪污几百万被判有期徒刑的也大有人在。可见,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打击贪污犯罪不利,对*量刑不利,对检察机关监督*审判不利。
判处死刑的主要情形可这样规定:“一是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二是个人贪污30万元以上,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三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四是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五是全国*常委会批准应适用死刑的其他情形。”如果没有“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 的情形,可以宣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死刑严格掌握,但又讲求死刑法定。刑法没有规定的,经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也可以适用死刑。一旦批准,今后就应将这种情形作为法定的死刑标准。
关于贪污罪情节轻重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三、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国家法律规定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或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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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10:05
没有死刑,取消了,经济罪最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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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10:06
没有死刑,取消了,经济罪最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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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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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贪污多少可以判死刑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上这样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这里的规定可以看出,判处死刑的起点是10万以上,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条件。或许数额巨大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情节特别严重,但也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衡量标准。因而,我们有时候不能把数额绝对化而对被告人不公平。
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弹性太大。有的人因贪污10万就被判死刑,而在全国,贪污几百万被判有期徒刑的也大有人在。可见,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打击贪污犯罪不利,对*量刑不利,对检察机关监督*审判不利。
判处死刑的主要情形可这样规定:“一是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二是个人贪污30万元以上,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三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四是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五是全国*常委会批准应适用死刑的其他情形。”如果没有“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 的情形,可以宣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死刑严格掌握,但又讲求死刑法定。刑法没有规定的,经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也可以适用死刑。一旦批准,今后就应将这种情形作为法定的死刑标准。
关于贪污罪情节轻重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三、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国家法律规定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或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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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1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9号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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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死刑,取消了,经济罪最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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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二、贪污多少可以判死刑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上这样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这里的规定可以看出,判处死刑的起点是10万以上,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条件。或许数额巨大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情节特别严重,但也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衡量标准。因而,我们有时候不能把数额绝对化而对被告人不公平。
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弹性太大。有的人因贪污10万就被判死刑,而在全国,贪污几百万被判有期徒刑的也大有人在。可见,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打击贪污犯罪不利,对*量刑不利,对检察机关监督*审判不利。
判处死刑的主要情形可这样规定:“一是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二是个人贪污30万元以上,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三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四是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五是全国*常委会批准应适用死刑的其他情形。”如果没有“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导致国有企业倒闭或职工群体进京上访的、用于*或其它犯罪活动的” 的情形,可以宣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死刑严格掌握,但又讲求死刑法定。刑法没有规定的,经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也可以适用死刑。一旦批准,今后就应将这种情形作为法定的死刑标准。
关于贪污罪情节轻重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三、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国家法律规定个人贪污扶贫、救济款等特定款物,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造成30名以上群众生活困难的或个人贪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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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9号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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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9号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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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9号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