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购房时缴纳一笔订金而开发商把订金写成定金,并开了收款收据请问我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15:41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1
我觉得这对你还更有利啊。如果写的是订金,那么它的惩罚性是单方的,只对你适用,对开发商不适用。即如果开发商违约他只要还你订金就可以了,你违约订金没收。如果写的是定金,那么它的惩罚性是双方的。即你违约,定金没收。开发商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不管是订金还是定金,你违约的结果是都是一样的。而开发商的违约结果有区别,写成定金加重了开发商的责任。所以,不要退款。这是个好开发商。最佳给我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2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5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就是想退房时,前者可以不退还你而后者可以退
收据只是表明售楼处收了你的钱,等签约时会将预付的定金转为首付款
购房产生法律效应,必须是要预售备案
定金也是预付房款的一种
而订金是预备要购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4
两者的区别是如果购房不成功,一个可以退,一个不能退;但如果购房成交了都可以当房款的,不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8
可以,但是上面不能有你的签字!如果有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