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压200,年底统一给,中途离职就不给,这样合理吗?没有合同相当于打...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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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6:46
变相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无合同双倍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6:50
违法的,工资应该按月发放
正常通知单位辞职,离职时应该结算工资
没合同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之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6:42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供公司克扣每月200元的证据,然后,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6:48
劳动人员在用工单位超过一个月,用工单位就应该和劳动人员签订合同,否则就已违反劳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6:42
首先你要确定自己的工作性质,你说是临时工,或者说单位告诉你是,那么你要判断一下,你目前每天上班时间一天是几小时?兼职,工资是半个月发一次,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所以这样你就可以和他们谈了,最起码你是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资,其次你还可以要求他们给到你一些补偿,具体补偿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