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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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8:47
法律分析:1、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2、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3、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事处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向单位所在*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随着武汉公租房*不断完善和发展,市民还可以通过武汉公租房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