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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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5:48
今年3月,26岁的残疾小伙妈某被一审*判决犯有非法制造*支罪,获刑11年半。
此案因家属方就“涉案物品是否属于*支”提出异议,引发社会关注。日前,家属收到此案二审刑事判决书,莆田市中级*以“一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马某系山东省平邑人,16岁便辍学务工。2012年,18岁的他在某板材厂打工时,被剪板机伤到,“左手四只手指离断。”山东省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3年出具的临劳鉴(2013)136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显示,马某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七级。
之后,他与姐姐一起在网络公司上班,也在网络上出售洗化用品、电动车、充电器等。2016年起,马某仿制发令*,通过朋友圈售卖、赚点儿小钱。
然而,马某被卷入了一起涉*案件。福建警方在调查一起涉*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所持*支的配件,来自马某所售卖的发令*。
2017年8月2日,因涉嫌非法*罪,马欢在山东省临沂市被抓获。警方还扣押了马某的两只完整发令*及发令*散件,包括92个转轮,135个击锤,115个扳机。
同月11日,马某被莆田市*城厢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他被批准逮捕。
莆田市城厢区*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某在明知同案人将其生产出售的*支散件,用于改装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弹的非制式*支的情况下,仍大量生产*支散件,数量达342个(折算为11套成套*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支罪。
今年3月13日,城厢区*判决,被告人马某犯非法制造*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马某不服,以其无罪为由,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