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3: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6:18
1、图书借阅
有社科、自科、外文等各类开架借阅区。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2、阅览
有中外文图书样本、期刊、工具书、电子文献等各类阅览室(其中青岛校区图书馆阅览座位近1436席)供
读者阅览使用。 3、信息检索与查询
有国内联机数据库,光盘数据库,中国期刊网等全文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供读者检索使用。
4、用户教育
有《信息检索与利用》、《专利战略》、《竞争情报》课程教学,情报学研究生培养与各种数据库及网上资源利用的系统培训,各种讲座等。
5、科技查新
有教育部查新工作站面向校内外读者开展科研课题立项及成果鉴定、报奖等查新咨询服务。
6、馆际互借
为校内外读者提供境内、外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
7、技术服务
复印、装订、打字、排版、扫描、主页制作、网络、系统规划、磁盘提供、光盘刻录等多种信息技术服务。 山东科技大学图书馆为了维护图书馆文明安静的学习环境,决定对有关注意事项进行重申和补充,共同营 造文明安静、身心愉快的学习环境。
1、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校外参观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联系入馆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扣留证件并停止使用两个月,由本人写明情况领回。
3、对使用过期证件、伪造证件者,假冒、涂改证件者,一经发现扣留证件,给予10元罚款。
4、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和BP机调至震动挡,阅览室内请勿拨打、接听手机。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元以上罚款。
6、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随地吐痰或乱丢废弃物者按有关规定处以5元以上罚款。
7、爱护馆藏与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任意刻画;座椅要轻搬轻放;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对损害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9、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运动短裤或拖鞋入馆。
10、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等。
1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读者个人外借图书:借阅者必须凭本人的借阅证进行借阅。一般图书借阅期学生为3个月(每证允许借5册),职工(每证允许借10册)、研究生(每证允许借10册)为3个月,校外读者为3个月(每证允许借2册)。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借的情况下,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1个月,一般最多可续借一次。
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馆内阅览书刊。
2、阅览室书刊未经许可,读者不得擅自携出阅览室外。
3、读者不得携带书包进入各开架阅览室。
4、读者必须遵守各室阅览规则。开架书刊每次限取1册。阅后放回原处(或就近书车、阅览桌)。
特殊图书的借阅
1、期刊合订本、工具书仅限室内阅览。
2、特殊读者或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办理外借(注明归还时间),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超期按《读者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4、非图书馆读者借阅图书:非图书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藏书,按《山东科技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5、预约:读者可根据需要预约已被借出的一般图书,被预约的图书回馆约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
6、催还: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将对借期届满的图书执行催还,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应在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被催还的图书不再办理续借手续。 一层
北部为社会科学借阅区,社科阅览区收藏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哲学、宗教、社会科学总论、*、法律、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体育、语言、文字、文学、历史、地理等大类的图书。
南部为自然科学借阅区,收藏工业技术(包含矿业工程、石油天然气工业、冶金工业、金属学与金属工艺、机械仪表工业、武器工业、能源与动力工程、原子能技术、电工技术、无线电电子学、电信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化学工业、轻工业、手工业等)、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安全科学类的图书。
西部为旧书阅览区。
中部为计算机技术、外文原版借阅区。
二层
北部是报刊阅览室。南部是图书样本、教材、工具书、过刊阅览室,工具书收藏了各类中外文参考工具书及检索工具书,包括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大全、手册、年鉴、图谱,以及专利、国家标准等等。
西部是电子阅览室,供读者查阅各种网络资源,获取教学和科研所需的相关信息,检索网络版全文期刊数据库及各类视频、音频学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