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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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2:37
一建可以跨省报考。根据官方规定,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一般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因此,一级建造师考试可以跨省报名,但是只能在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一级建造师可接收外省转考考生,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一栏显示“异地考生”,该类考生都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省内地级市之间报名无需办理转考证明,考生档案信息省内互认。
一般来说,考生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但各省的要求会有所不同,具体要以本省报考当年的考务通知要求为准。以下为2022年考务通知中关于属地的要求,仅供大家参考:
地区
报名属地要求
海南、江苏、宁夏、河南、内蒙古、辽宁、广西、福建、陕西、山东、河北、浙江、广东、湖南 工作地、居住地
甘肃、四川、北京、湖北、重庆、新疆兵团 现工作地、居住地
山西 现工作地、户籍所在地
安徽 常住地、工作单位所住地、户籍所在地
注:其他省份地区请以当地考务通知或当地人事*要求为准。
关于考务通知中出现的工作地、居住地和户籍地,很多考生傻傻分不清楚。
工作地:一般是指考生所在岗位的具体地理位置,实质上就是所谓的合同履行地。
居住地:一般是指考生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的地方,具体标准以当地人事*的要求为准。
户籍地:一般是指考生家庭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
官方回复:一级建造师考试为全国性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办法,考生以同一档案号(报考级别不变)跨省报考,不会影响有效期内的已合格科目成绩。
不按规定跨地区报考会有哪些影响?
1、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对报考人员工作地或居住地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2、按虚假承诺处理
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注意:各地区对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考生的处理结果以当地人事*的考务通知为准。
(一)考全科。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项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2:37
一级建造师考试可以跨省报考。以下是关于一级建造师跨省报考的详细解释:【点击免费领取备考课程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