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3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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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6 20:06
黄生科解读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精密操作
运城市司法局立法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黄生科,以其专业视角,为我们揭示了运城市政府在行政决策领域的细致入微之处。2019年国务院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犹如一盏明灯,旨在提升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运城市政府积极响应,于2023年修订了《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该《办法》定义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政府在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关键决策,以及涉及发展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这些决策直接影响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市民福祉。
决策框架由“列举+排除”构成,明确了5项“列举事项”,如公共服务政策、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利用等,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则被列为“排除事项”,确保决策的公正与聚焦。
制定决策过程严谨有序,一般需经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步骤。公众参与强调民主,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则追求科学性,通过论证会等形式确保决策的科学依据;风险评估则着眼防范,评估决策可能带来的影响,只有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决策才能出炉。
合法性审查是决策的法制保障,确保草案与上位法一致,且不存在权益侵犯。集体讨论决定阶段,市长和市政府常务会成员共同审议,确保决策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决策出台后,市政府会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和执行。黄生科的细致解析,让我们看到运城市在重大行政决策中所展现的法治精神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