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3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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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4 04:42
身份证第一次办理的,需要在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不可以跨城或者跨地域办理。居民换领新的身份证件,或者补办等情况的,可以在县城办理即可,没有具体要求。目前还能跨省办理(不含第一次领取)。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也就是说如果身份证是第一次办理的,就需要居民在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换领身份证件或者补办身份证件的,此类情况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在县城办理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办理所需材料:公民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单和两张近期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到派出所受理,填写《二代证申领、补换申请表》,核实申请表公民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办理。
办理时限:普通证件自办理三个月内公民凭领证凭条到派出所领取。加快证件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递方式寄到公民填写邮递地址。
收费标准:普通证件首次办理20元,丢失补办40元;加快证件首次办理42元,丢失补办62元(邮递费*22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