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03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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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3 07:09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同时,本法明确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夫妻之间本应该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共同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一方因与他人同居致使离婚的,已经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感情和利益,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对于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贞协议”的效力问题,由于夫妻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共同约定了“夫妻忠贞协议”,并且该协议并不违背法律,也不损害公序良俗,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法律对这种协议也是予以认可和保护的。也就是说,您和您妻子之间签订的“夫妻忠贞协议”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您的妻子违反了“夫妻忠贞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那么她就应该按照协议上约定的赔偿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你们之所以离婚是由于她与他人同居导致的,作为无过错方的您还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她支付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