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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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7 01:09
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3月份的工资直到超过约定的发薪日(即4月11日)后才发放,并且4月份的工资也尚未发放,这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您完全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离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单位。离职时,您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公司主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1、书面通知:尽管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劳动者可立即离职无需批准,但出具一份书面的离职通知并说明离职原因是好的实践,以便留存证据。通知中应明确指出离职是因为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
2、收集证据:保留与工资发放相关的所有证据,如银行流水、工资条、公司关于薪资发放的通知或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3、咨询专业人士:考虑到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的具体细节和地方性规定,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
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离职后公司未能支付经济补偿或其他应付款项,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得,尽管您急于离职,合理并有序地处理离职手续,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