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1 09:1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18
首先,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13
最大的可能是:女方拿回15万+房子升值,贷款男方承担全部贷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6:15
没有特别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财产没有约定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如你所说,房子一般是参考首付款的比例分割。因夫妻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产权份额做出明确约定。但是如果按照平均分割对女方明显不公平的。因此个人认为应当按首付款比例分割。建议如果婚姻关系维持不下去时对房屋的所有权份额做出明确的约定,最好进行公证。如果协商不妥的要诉讼分割,不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