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1 06:1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1:03
1、夫妻共同买房欠下的债务由夫妻共同负责偿还。
2、离婚时,夫妻约定由一方负责偿还的,该约定在夫妻之间有效。但对债权人不生效,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夫妻二人偿还债务。
3、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1:03
看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分给谁,剩下的债务应由房子的所有人来偿还。房子先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举例A、B:AB离婚,A得房,B从A得到其它同等的财富。(如:房子买成30万,AB未离婚前以付14万,离婚后,A得房并补B7万。剩下债务应由A偿还。因为A最后得到了房子,房子房贷A完全等于给自己供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1:05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一人一半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1:06
婚姻存续期限欠下的钱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后,由法院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1:02
孩子谁带,谁就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