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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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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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2:42
《刑法》第312条规定,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2:44
现在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