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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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9:58
据相关媒体披露,这位患者的女儿已经做了相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并且鉴定报告指出她母亲的死亡和医生用错药品的剂量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直接导致了这位患者的死亡,所以这个医院首先就要承担医疗事故罪。虽然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医生应该是救死扶伤的,而不是用救人的手亲自送那些对生活充满期待的人上路。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是很难抉择的,因为我们相信医院的权威,所以才把病重的患者送到医院去救治,但是医院却并没有承担起救死扶伤的职责,而且通过自己的过失直接导致了患者的死亡。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但是很多时候医院为了息事宁人或者因为法律的规定,他们往往能够逃脱惩罚,最常见的处理措施就是医院赔偿一点钱就了事了。
而且在这个事件当中,笔者认为,医院其实是承担了很多的过失的,因为使用的药品超额的资料并不是一点点,而是超过了正常剂量的80倍。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这个可以直接把救命药品变成害人命的毒药。而且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医院并没有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没有对病人进行积极的抢救,反而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让患者痛苦的死去。
一家医院如果都不尊重患者的生命,那么这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不知道,这些医生为什么这么冷漠,明知道是自己出了问题也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到底是谁给他们撑腰让他们如此漠视生命,而且如果不是患者给予积极调查,或者医院就会这样不了了之,这个世界上就多了一个枉死的冤魂,希望院方积极补救,给大众一个说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9:57
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等。民事赔偿,医院导致患者死亡需要对其家人做出精神损失赔偿;刑事处罚,医院的失误致人死亡需要依法刑事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9:54
广东一医院用超剂量80倍用药导致82岁患者死亡,院方需要承担的具体哪些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布,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院方为主要责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目前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局已介入调查,我们可以静等责任的结果,赔偿家属一定的赔偿金是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