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怎么查看社保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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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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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22:35
一、微信查询
1.登录微信账号;
2.进入微信后,在下方的菜单栏选择“我的”;
3.在“我的”界面找到“钱包”一栏点击进入;
4.进入微信钱包后,点击“城市服务”;
5.在“城市服务”里点击“社保”,找到“电子社保卡”,绑定自己的社保账号,这样以后就可以从微信钱包里查询到自己的社保卡余额了。
二、支付宝查询
1.登录支付宝账号;
2.进入支付宝后,在首页点击“城市服务”;
3.在“城市服务”里找到“社保”并点击进入;
社保卡怎么查询余额明细
4.在“社保”里点击“社保查询”就可以去查询你的社保卡余额了,若支付宝还未绑定社保卡账号,就在“社保查询”里点击“确认授权”,绑定了账号后再进行查询即可。
三、官网查询
1.在电脑浏览器上搜索社保的官网并点击进入;
2.在社保的官网里选择自己所在的城市,然后登录自己的社保账户就可以查询到社保卡余额了。一般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数。
四、电话查询
你可以选择拨打社保热线电话12333去进行查询。
五、药店查询
一般社保定点药店都是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社保卡余额的,不过一般要在药店进行一些消费,工作人员才好帮你查询。
社保卡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社保卡怎么查询余额明细
个人如何办理社保卡
网上办理社保卡方法/步骤
申报条件及资料:
第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
第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1.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以后: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
2.登陆网上申报社保卡网站: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业务对象”,“相关业务”,“查询办理”选项,输入正确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项,登陆进入申报系统;
3.个人信息核实:点击左方菜单:(第一步)个人信息核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标*号的必填,如没有公安照片人员的信息,要手工录入“照片回执”项,照片回执如是从相馆照社保卡照片获取,若已存在公安照片,则照片回执处不用输入,系统已默认,填写完后检查,点提交;
4.打印申报表: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二步)申报登记表打印”,点击【下载登记表】或者【打印登记表】:【下载登记表】表示下载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登记表】表示直接网页打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5.打印继续缴费单: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三步)】缴费单打印,点击【下载缴费单】或【打印缴费单】:【下载缴费单】表示下载生成《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缴费单】表示直接网页打印《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6.个人缴费:完成缴费单打印后即完成整个个人网上申办流程,申办人须持《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到工行、农行或建行交费,领取财政收据,办理领卡与激活。
办理时限及工本费:社保卡办理时限为成功缴费后20个工作日,工本费20元/张。
领卡所需资料:首先是本人身份证正本,如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正本(如非本人领取的,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本);然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