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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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4:56
最高检民事检察的跟进监督新篇章: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的深度融合
在新时代背景下,民事检察工作日益注重跟进监督,以强化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的精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日前就近期发布的4件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接受记者专访,深入探讨了这一监督方式的重要性和实践成效。
记者提问,跟进监督对于公众来说可能并不常见,它具体指什么?当前的实践情况如何呢?
冯小光厅长解释说,跟进监督源自《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针对法院在民事抗诉案件中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明显错误,或对检察建议处理不及时、结果错误等,检察院有权进行再次监督或提请上级监督。在实践中,跟进监督的表现形式包括再审检察建议未被采纳后的抗诉,抗诉后判决的纠正,以及对执行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的监督。
他透露,近年来,跟进监督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跟进监督案件1150件,2021年1月至9月,这一数字已上升至1107件,抗诉案件数量也显著增加。
跟进监督的深远影响
冯小光强调,跟进监督是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关键,它有助于解决司法领域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通过纠偏和引领价值的案件,跟进监督增强了监督的主动性,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它体现了民事检察公权监督和私权救济的双重目标,通过纠正法院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权益,实现私权救济。
记者追问典型案例的总体情况,冯小光详细解读了4个涵盖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执行异议和虚假调解等领域的典型案件。例如,李某莉与朱某文案通过跟进监督,解决了抵押权设定的法律适用问题;杨某案中,通过调查发现的保证合同伪造和送达问题,促使法院纠正了错误判决,彰显了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的结合。
辽宁某集团公司跟进监督案的深度剖析
记者聚焦在辽宁某集团公司第四分公司申请执行跟进监督案,冯小光指出,此案经过三次监督,成功厘清了诉讼保全中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关系,以及第三人权利的保护。这不仅纠正了执行错误,还为民事执行领域的普遍问题提供了法律指导,强调了审判部门在执行异议审查中的职责。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看到了最高检在民事检察跟进监督方面的决心和成果,它不仅提升了司法公正,还推动了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的有效平衡,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