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签订就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22:2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7:57
木有效力。
你所说的就业禁止协议应该就是竞业限制,要求你在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同职能或者与该企业具有竞争性的、利益冲突的工作。劳动法明确规定这种是要给予补偿的,补偿的金额双方约定,在你离职的时候一次性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给你。补偿金这块必须约定在他跟你的协议里面,如果没有这部分的话,不生效。
另外,竞业限制,是针对企业高级人员的,如果只是一般职工,不应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
最后补充,如果签订的协议里面注明了补偿金,而他没给你,你可以仲裁,而不能视作这个协议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7:54
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必须按月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给你补偿就是单位单方撕毁协议了,你就自由了。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7:53
那是两码事,不给钱可到当地劳动局举报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