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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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18:31
逐对比较法和古林法区别为:性质不同、重要性不同、适用不同。
一、性质不同
1、逐对比较法:逐对比较法对各替代方案的评价指标进行逐对比较,对相对重要的指标给予较高得分。
2、古林法:古林法是对指标权重和方案价值进行定量评价。
二、重要性不同
1、逐对比较法:逐对比较法在确定权重方面对于两项指标的比较仅有重要和不重要之分,过于简单,没有重要的层次和等级,而且存在指标权重为零的情况。
2、古林法:古林法在重要性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是,相对重要程度的确定归于专家的主观判定而具有不确定性,而且很难给出。
三、适用不同
1、逐对比较法:逐对比较法适用于根据评价主体给定的评价尺度,对各替代方案在不同评价指标下一一进行评价,得到相应的评价值,进而求加权和得到综合评价值。
2、古林法:古林法只适用于当对各评价项目间的重要性可以做出定量估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