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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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3 03:22
拆迁公告的实施主体是拆迁管理部门,它是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实施的职责行为。根据第五条的规定,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拆迁管理部门是行政机关。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在履行管理拆迁工作职责中实施的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所以拆迁公告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职权或职责行为。因此,它是一种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3 03:22
房屋拆迁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由拆迁管理部门向拆迁人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3 03:15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3 03:19
应当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政府的拆迁公告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五个基本特性,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