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多少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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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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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5 12:39
欠薪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通过隐匿财产、恶意清偿等行为,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
2、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3、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4、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欠薪行为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欠薪方需按照劳动合同支付未付的工资,并可能需要支付迟延支付的赔偿金;
2、行政责任: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欠薪方进行处罚,如罚款、责令支付工资等;
3、刑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如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欠薪方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罚金或者监禁。
综上所述,如果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通过隐匿财产、恶意清偿等行为,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并且欠薪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四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