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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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12:26
法律分析:1、被执行人有合法可居住房屋、2、有转移产权行为的、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