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离职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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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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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7 21:19
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培训费用的,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的除外。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期间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如果只是内部的培训,则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是第三方公司培训的,并且可以提供培训期间的发票,则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有关服务期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该条文并没有将试用期内的员工排除在外。
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只要服务期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既然服务期协议是有效的,那么按照该条文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7 21:20
不用交,这不符合劳动法,如果他让你交,你就准备好证据去劳动仲裁,其实有时候公司一听你去劳动仲裁就先怂了,所以不用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7 21:15
额,根据劳动法,如果没有签合同,是不需要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