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03:3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9:31
婚后由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9:27
如果男方的父母能拿出出资证明,且无贷,算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9:29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9:26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新婚姻法的具体条文,你说的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2 09:28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